浙江荣获2012年安全生产“先进单位”称号

    发布日期:2013-03-05
      
      2月28日,兰溪市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,表彰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。浙江再次荣获2012年安全生产“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      市安委会希望受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,再创佳绩,为兰溪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作出新的贡献。
     
      浙江将继续秉承“安全是企业和员工的首要任务”安全理念,在新的起点上振奋精神,坚定信心,发扬成绩,创新管理,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,争取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      
 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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